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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株洲市石峰区云田镇云田社区云水路600号绿地云龙文化旅游城V1-2栋105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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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4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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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607336321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418410 保证金:50,000 元
评估价:464,9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姜法官 联系电话:1760733632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2024)湘02执95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2910时至202621010时(延时除外)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www.gpai.net),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株洲市石峰区云田镇云田社区云水路600号绿地云龙文化旅游城V1-2105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湘(2025)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45198号,规划用途:成套住宅,建筑面积:53.64平方米。

评估价格:46.49万元(该价值仅包含房屋及其所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与其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消防、电梯等配套的辅助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不包括可移动部分的资产。),起拍价:41.841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成交后,由法院在标的物所在地按照现状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问题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24前与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必须依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须知的要求,提前到拍卖的人民法院申报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由法院录入公拍网后台系统,在标的物详情页中展示。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通过“银联在线”支付竞拍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冻结该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于开拍前2-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有贷款的情形,请竞买人至相关贷款机构自行办理,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错过拍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法院或拨打公拍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0-3720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线下银行付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82612411062821886

开户行:湖南银行株洲凤凰支行

开户银行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1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支付前请竞买人先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或企业网银支付列表,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法院或公拍网客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731-28109210

法院联系人:姜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731-28109220

公拍网客服咨询电话400-820-3720

网拍咨询、看样电话:17607336321

法院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38号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六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2910时至202621010时止(延时除外)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www.gpai.net,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株洲市石峰区云田镇云田社区云水路600号绿地云龙文化旅游城V1-2栋105号房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法院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注册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提交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与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24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系统无法录入或其他不利于竞买人的结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24前向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银联在线”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线下支付 (户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南银行株洲凤凰支行,账号:82612411062821886,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余款缴纳后七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问题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731-28109210

法院联系人:姜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731-28109220

公拍网客服咨询电话400-820-3720

网拍咨询看样电话17607336321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38号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株洲市石峰区云田镇云田社区云水路600号绿地云龙文化旅游城V1-2栋105号房产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湘02执恢95号
不动产权证号湘(2025)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45198号
标的所有人株洲绿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现状房屋规划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土地使用权年限2018/7/25-2088/7/24
建成年代2021年
是否已腾空空置
过户情况请至相关部门咨询,法院不承担过户责任。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
抵押已抵押,抵押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优先购买权人
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53.64平方米
所在层/总层数1/3
位置(1)方位:标的所在区域为株洲市北部,其所在的绿地云龙文化旅游城,四至情况:东至云田路,南至云天大道,西至云水路,北至云庐路;(2)临街状况:临小区道路,其所在的绿地云龙文化旅游城临云水路、云天大道、云田路、云庐路;(3)与重要场所距离:距方特旅游度假区约3400米,距中心广场约20500米。


交通标的物临小区道路,其所在的绿地云龙文化旅游城临云水路、云天大道、云田路、云庐路,距城铁大丰站约15000米,距株洲火车站约21000米,所处区域通T63、CZ1等路公交车,区域内无特殊的交通管制,所在的小区设有地下停车场,停车较方便。
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所在区域教育、银行网点、购物、医疗、休闲娱乐等公共服设施务设施完备度较差。
基础设施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达到“六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管道燃气)。
环境状况所在区域基本无噪音及大气污染,周边无水、辐射、固体污染源,所处区域绿化条件较好,自然环境较好,景观条件一般,卫生状况较好;周边物业类型多为住宅及商业,区域内居民构成主要为本地常住居民,人文环境较好。
装修情况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评估价值时点2025/11/6
评估价值46.49万元(该价值仅包含房屋及其所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与其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消防、电梯等配套的辅助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不包括可移动部分的资产。)
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问题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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